1.洽詢通知新安盛客服顧問,雙方簽訂徵才委託服務合約書,委託新安盛刊登徵才或獵才服務(刊登徵才服務為必要選項,獵才服務則依醫療機構需求而選定)。
2.簽訂合約確認後,醫療機構須於簽約之後的第二日匯入刊登服務款項,為期一年刊登服務開始,並於每月發布診所徵才訊息到新安盛的人才信息資料庫。
3.簽訂合約若有勾選獵才服務的項目,則開始刊登徵才廣告和洽詢合適的醫療人才,若有洽詢到合適的人選, 並安排雙方面談時間,經過參觀和面談,雇主和專業人才雙方都覺得合意,經過確認後,雇主方通知安排上班時間,專業醫療人才到職上班,新安盛業務請雙方簽署 醫療專業人才到職確認備忘錄,並開始收取獵才費用,人才到職任滿三個月為結案期。(勾選獵才服務,若超過一年仍未介紹醫師到職上班,則不受刊登徵才合約到期日的影響,以最少介紹一名醫師上班後,刊登徵才的合約才會終止)
PS:1 醫療人才的到職確認備忘錄,不是雙方的聘僱合約,雙方的聘僱合約須由雙方自行簽訂,新安盛不會成為雙方的公證人,有關雙方之間的未來診次增減 醫療或行政作業 薪資財務稅務或保險問題 或者繼續合作與否..等等其他相關專業或法律問題,須由雙方互動協調,或委請相關專業人士處理。
2 有勾選獵才服務者,若無介紹人才到職上班,新安盛則不會向醫療機構收取任何獵才費用。